階段 | 日期 | 辦理單位 | 工作重點 | 家長可準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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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 10~12月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早療通報及轉介中心 ◎臺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 | 1.印製宣導簡介、報名表及各種相關表件。 | 1.了解當年度鑑定安置訊息。 |
辦理報名 | 12月初 | ◎各學區學校報名 | 填寫報名表及備妥報名文件到學區學校,家長親自報名或塡寫委託書委託報名。 | |
教育評估與晤談 | 12~1月 | ◎各學區學校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臺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 ◎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 心評教師與家長晤談及初評後提供安置建議。 | 1.等候心評教師聯絡,並請依時赴約。 |
鑑定及安置會議 | 2-3月 |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 彙整所有鑑定評估相關資料,召開鑑定及安置會議。 | 依據家長意願及須配合出席之家長,確認收到鑑定及安置會議通知書,依安排之會議場次出席。 |
鑑定安置結果通知 | 4月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 1.教育局將鑑定及安置結果名冊函送區公所及安置學校,列入新生分發名冊。 | 1.確認是否收到鑑定結果通知。 |
輔具以及相關專業需求評估 | 5月 | ◎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 依學生需求安排輔具及相關專業需求評估。 | 等通知並請依時赴約。 |
轉銜 | 5-6月 | 幼兒園各校 | 國小特教教師與學前教師進行轉銜會議。 | 家長與學前教師溝通表達期望與入小學相關問題。 |
報到 | 6月 | 各學區學校 | 學童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 持通知單及戶口名簿辦理報到。 |
(如有異動,請依教育局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