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 113 年度早期療育社會工作人員暨專業人員訓練」
一、 辦理目的
為增進學前學兒童及家庭服務專業人員早期療育相關專業知能和處遇技巧,促進跨領域早期療育服務專業人員服務知能交流並凝聚服務共識及形朔資源共享機制並建構連續性發展遲緩兒童及家庭之服務輸送體系,強化大學相關系所學生對早期療育服務領域之認識與理解,進而提升投入早期療育服務領域工作意願。
二、 辦理單位
委託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辦理單位:中國文化大學
三、 上課地點
中國文化大學 推廣部(大安本部):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55 號
四、 課程日期
(一) 基礎班:113/8/28(三) 至 113/10/30(三)
(二) 專題班:113/8/9(五) 至 113/8/23(五)
五、培訓對象
(一) 北臺八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基隆市、宜蘭縣)現職從事與學前兒童及家庭(包含一般兒童、發展遲緩、身心障礙)服務領域相關之專業人員。
(二) 所在地設於北臺八縣市之大學就讀相關系所(限社工、特教、幼教、醫療復健學系)在校
學生。
六、錄取條件
(一) 本訓練以臺北市在職專業人員為優先錄取對象。
(二) 承第一項錄取條件,如有餘額始開放外縣市(限與本市同屬北臺八縣市)在職專業人員。
(三) 承第一、二項錄取條件,如有餘額始開放所在地設於北臺八縣市之大學相關系所在校學生報名參加。
(四) 以上為確保學員參訓權益,並確認錄取條件,學員應於線上報名時,上傳提供在職或在學相關佐證文件(例如:在職(學)證明、職員證、學生證、名片、勞保證明…等皆可受理)。
(五) 外縣市在職專業人員及大學相關系所在校學生名額,每堂課招收人數以不超過本計畫培訓人數之 30%為原則。
(六) 基礎班、專題班開設 6 小時時數之課程僅限在職專業人員報名參加。
(七) ※嬰幼兒全面發展量表、幼兒情緒行為量表:每堂課程培訓人數以 20 人為限,且以本市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在職人員為優先。
(八) ※幼兒飲食與口腔、語言發展關聯及親職策略指導、幼兒哭鬧/情緒和心理發展關聯及親職策略指導:每堂課程培訓人數以 15 人為限,且以本市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在職人員為優先。
七、報名方式
(一) 本課程一律採用線上報名。
(二)報名資料送出後請注意:本校仍需依臺北市社會局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後需接獲本校寄發【錄取】或【候補】通知信後,方完成報名程序。
(三) 正取學員若因故臨時無法參訓,請務必於開課 7 天前告知本校,以利通知候補學員,感謝您的體諒與配合。
八、研習時數及證書核發
各班次參訓學員須全程參與課程並完成簽到退方可獲得結訓證書,簽到後須全程參與課程,該課程進行中途離開或遲到早退等超過該堂課程時數之 1/6 者,不給予時數認證,如有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情事,經查屬實取消受訓資格,亦不給予時數認證(例:3 小時課程超過 30 分鐘;6 小時課程超過 1 小時未到班)。
九、繼續教育積分
凡全程參與課程者,本校將協助申請繼續教育積分,如身份為在學學生者除外。
十、聯絡資訊
連絡電話:02-7709-7801#7571、#7574 蔡先生、王小姐。
電子信箱:miftsai@sce.pccu.edu.tw、chliwang@sce.pccu.edu.tw